加入日期: | 2019.0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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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區(qū): | 云南省 |
內 容: | ***政府采購和出讓中心關于公開征集****級“政采云” 電子賣場(網上超*)入圍供應商(第一批)的公告 各相關供應商: 根據《**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成立**省與阿里巴巴集團**委員會的通知》(云政辦函〔****〕**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fā)**省****年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標準的通知 |
關鍵詞: | 政府 |
保山市政府采購和出讓中心關于公開征集保山市市級“政采云”
電子賣場(網上超市)入圍供應商(第一批)的公告
各相關供應商:
根據《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成立云南省與阿里巴巴集團合作委員會的通知》(云政辦函〔2017〕13號)、《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fā)云南省2019年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標準的通知》(云政辦函〔2019〕23號)文件規(guī)定,保山市政府采購和出讓中心(以下簡稱“采購中心”)從2019年4月1日起至2019年4月20日公開征集保山市市級“政采云”電子賣場(網上超市)第一批入圍供應商,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網上超市適用范圍
(一)保山市市級“政采云”電子賣場(網上超市)
保山市市級“政采云”電子賣場是依托“政府采購云計算服務平臺”(簡稱政采云),利用云計算、大數據技術,建立的集市級政府采購網上交易、監(jiān)管和服務為一體的政府采購網上交易公共服務平臺。網上超市是“政采云”電子賣場中的一種采購模式。市級采購單位可以通過保山市市級“政采云”電子賣場,對市級“政采云”電子賣場商品目錄以內、單項或批量預算金額低于20萬元(不含20萬元)的貨物,實施網上超市采購。網上超市實行直接訂購,由采購單位根據采購需求擇優(yōu)選定供應商及商品,通過網上超市系統(tǒng)發(fā)起訂購,供應商在約定時間內確認訂單并供貨。網上超市商品價格為采購最高限價,采購單位可通過協商議價方式降低采購成本。
(二)保山市市級“政采云”電子賣場(網上超市)商品目錄
第一類:3C數碼
第二類:辦公設備/耗材
第三類:家用電器
第四類:車輛(僅限于:轎車、越野車、商務車、小型客車、大中型客車)
第五類:家居建材(僅限于:臺桌類、椅凳類、沙發(fā)類、柜類、架類)
第六類:文化用品
第七類:家居建材綠植花卉
第八類:家用電器
第九類:運動戶外
第十類: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一類:安全防護
第十二類:教學科研
第十三類:綠植花卉
第十四類:建筑建材
第十五類:日用百貨
第十六類:教學科研
第十七類:圖書檔案設備
第十八類:教育裝備
第十九類:文藝設備
第二十類:電工電氣
第二十一類:儀器儀表
第二十二類:五金/工具
第二十三類:機電設備
第二十四類:專用設備
第二十五類:廣播、電視、電影專用設備
第二十六類:食品酒水
注:以上第一類至第五類內容對應《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標準》
二、網上超市供應商及商品征集方式
本次征集供應商為保山市市級“政采云”電子賣場(網上超市)供應商,符合條件的供應商,應當通過在政采云平臺自主注冊相關信息,承諾遵守《保山市市級“政采云”電子賣場(網上超市)供應商入圍協議書》(參見附件1)、本公告要求和“政采云”平臺交易規(guī)則及管理規(guī)范,并按時向采購中心提交紙質承諾文件。經采購中心組織專家審核通過后即入圍保山市市級“政采云”電子賣場(網上超市)供應商。
三、承諾入圍供應商資格要求
(一)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有法人資格,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的規(guī)定,具有“政采云”電子賣場(網上超市)供應及實施能力,符合、承認并承諾履行本次征集的各項規(guī)定。
(二)除普通供應商以外,供應商也可以是擁有獨立的網上交易自營平臺的供應商(電商)。電商應當具有ICP《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與信息服務業(yè)務經營許可證》、具有完善的商品交易結算信息系統(tǒng)及ERP進銷存控制系統(tǒng)(至少應包括倉儲收發(fā)及后臺管理系統(tǒng)等),能向社會公開進行交易且有成交記錄,能與“政采云”平臺實現實時順暢對接(“政采云”平臺免費開放接口)。電商應當在承諾文件中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三)供應商必須是通過“政采云”平臺注冊入庫的“政采云”電子賣場正式供應商;在注冊成為正式供應商后,必須向采購中心送交紙質《承諾文件》,就網上超市入圍事項作出書面承諾。
(四)具有較強的本地供貨能力和物流配送能力,承諾保證在合同規(guī)定時間內供貨。本次入圍包含保山全市范圍,入圍保山市市級“政采云”電子賣場(網上超市)的供應商,在保山市其他縣(市、區(qū))認可的情況下也可成為縣(市、區(qū))電子賣場的供應商。
(五)具有較強的本地化售后服務能力,售后服務機構完備,承諾商品質保期內5*12小時現場服務工作制,7*24小時電話支持,2小時到達現場,8小時解決問題。
(六)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和不良信用記錄。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及其他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條件的供應商,不得入圍。
(七)參與第四類車輛的供應商,必須具有擬供品牌車輛的經銷或代理權。
四、供應商注冊及承諾入圍
(一)注冊入庫
供應商應登錄“政采云”平臺進行注冊,提交采購中心審核后,方可成為“政采云”電子賣場正式供應商,《保山市市級“政采云”電子賣場供應商入庫與商品管理操作指南》見附件2。
(二)書面承諾
供應商成為“政采云”電子賣場正式供應商后,應向采購中心送交紙質《承諾文件》,就網上超市入圍事項作出書面承諾,《供應商承諾文件編制要求及格式規(guī)范》見附件3。
(三)商品承諾
供應商應承諾所提供的商品為同期市場主流商品,屬于強制采購范圍內的貨物,必須是列入最新一期《節(jié)能產品政府采購清單》的貨物,鼓勵提供列入最新一期《環(huán)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清單》的貨物。
(四)價格承諾
供應商應承諾所提供的商品價格不高于市場平均價。供應商以網上超市商品最低優(yōu)惠率(%)進行報價,優(yōu)惠率=(天貓、京東、蘇寧、自營平臺、生產廠家官網銷售平臺或可比商品價格-保山市市級“政采云”電子賣場網上超市價格)/ 天貓、京東、蘇寧、自營平臺、生產廠家官網銷售平臺或可比商品價格*100%。最低優(yōu)惠率數值為不小于2%的整數。
(五)遞交承諾文件
本次公開征集活動供應商無需報名,凡有意參加者,請自行下載附件編制承諾文件。
供應商應于2019年4月1日至2019年4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 時至11:30時,下午14:30 時至17:30時(北京時間),將承諾文件密封送交到保山市隆陽區(qū)蘭城路永昌傳媒中心2號樓B座四樓保山市政府采購和出讓中心。逾期送達的將予以拒收,未密封作無效承諾文件處理。
提醒事項:本次征集活動參與單位可能較多,為避免擁堵,接收文件時間設置較長,請各供應商合理安排時間,盡量錯開高峰時段(如第一日及最后一日)。
五、入圍方式和協議簽訂
(一)入圍采用專家審核通過及公示制,并不設入圍比例。原則上符合“承諾入圍供應商資格要求”的有效承諾供應商,經專家審核通過、公示3個工作日無異議后,即可入圍。
(二)入圍供應商應當按照入圍承諾及本公告要求,與采購中心簽訂《保山市市級“政采云”電子賣場(網上超市)供應商入圍協議書》。除入圍供應商因違規(guī)、違約被取消網上超市供應商資格等情形外,入圍協議書有效期自生效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管理部門可視情況決定是否延期。
六、履約的監(jiān)督及違約罰則
采購中心定期和不定期地對商品進行價格抽查、市場調查等,并根據采購單位和供應商的投訴情況,通過網上超市商品價格比對系統(tǒng)、主流電商平臺(天貓、京東、蘇寧)及價格指數等進行調查核實,發(fā)現供應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經調查屬實的,可以根據違規(guī)情節(jié)及程度,作出部分商品凍結、下架、全網下架,直至取消其網上超市供應商資格,并在后續(xù)網上超市供應商招標或公開征集活動中予以限制。拒不糾正、情節(jié)嚴重或涉及行政處罰的上報財政監(jiān)管部門進行處理。
1.入圍期間累計發(fā)生5次及以上,無正當理由不按規(guī)定時限響應或確認采購人發(fā)起的網上超市采購訂單或合同的;
2.入圍期間累計發(fā)生3次及以上,被查實銷售價格高于市場平均價的。市場平均價是指主流電商能買到的同品牌、型號、配置、保修期限等的商品,按價格孰低原則,從低到高取1-3名的算術平均價;不同配置、保修期等的商品,則由采購中心通過主流電商或市場公允的配件、保修期價格進行測算調整之后,按價格孰低原則從低到高取1-3名的算術平均價;對主流電商平臺沒有銷售的商品,則以官網報價及采購中心市場調查按價格孰低原則確定市場平均價;
3.入圍期間累計發(fā)生2次及以上無故不執(zhí)行采購訂單(合同)或沒有按承諾提供商品及售后服務的;
4.入圍期間累計發(fā)生5次及以上采購人評價“滿意度指數”低于60%的;
5.入圍期間被紅色預警或被橙色預警3次或黃色預警5次,且1個月內未及時解決的;
6.提供走私及假冒偽劣商品,或擅自更換配件,降低配置,以次充好的;
7.在網上超市中夸大宣傳或提供虛假信息的;
8.向運維單位、采購人、集采機構、財政部門有關人員行賄或提供其他不正當利益的;
9.與其他供應商、運維單位、采購人、集采機構、財政部門有關人員惡意串通的;
10.其他違反征集公告或入圍協議約定事項或供應商承諾事項的;
11.利用網上超市系統(tǒng)漏洞或者其他黑客手段侵入系統(tǒng)的;
12.無正當理由未在入圍協議簽訂后60日內,完成商品上架及系統(tǒng)對接的;
13.拒不執(zhí)行財政部門或同級政府集中采購機構的監(jiān)管措施或者拒不糾正查證屬實的違規(guī)、違約行為的;
14.各財政部門認定的其他違背誠實信用原則的行為。
七、聯系方式
(一)集中采購機構:保山市政府采購和出讓中心
地 址:***
保山市政府采購和出讓中心聯系人:李鈞、郭曉雨;聯系電話***
(二)政府采購監(jiān)管部門:保山市財政局政府采購管理科;電話:***
(三)“政采云”平臺運維服務機構:政采云有限公司
涉及政采云平臺系統(tǒng)操作和技術類問題,請通過以下服務渠道向“政采云”平臺運維服務機構獲取幫助:
1.在線咨詢(智能采寶)
(1)PC端:http://m.tb.cn/x.X2oEy
(2)手機端:搜索并關注微信公眾號“政采云平臺”,點擊“關于我們-智能客服”
2.幫助中心(常見問題):https://help.zcy.gov.cn/
3.自助留言(問題反饋):https://customer.zcy.gov.cn/feedback
4.客服熱線:400 881 7190
八、解釋權
凡涉及本次承諾入圍事項的解釋權均屬于保山市政府采購和出讓中心。
附件1:《保山市市級“政采云”電子賣場(網上超市)供應商入圍協議書》(第一批)
附件2:《保山市市級“政采云”電子賣場供應商入庫與商品管理操作指南》
附件3:《供應商承諾文件編制要求及格式規(guī)范》
附件下載地址:***
保山市政府采購和出讓中心
2019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