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 | HX-2012-LQ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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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2.05.18 |
截止日期: | 2012.05.25 |
招標業(yè)主: | 泊頭市交河鎮(zhèn)政府 |
招標代理: | 滄州市恒信建設工程咨詢服務有限公司 |
地 區(qū): | 泊頭市 |
內(nèi) 容: | 工程概述:本項目全橋總長98.7米、總寬5.8米,橋面凈寬5米,兩側(cè)均設0.4米寬防撞護欄。 |
關鍵詞: | 改造工程 |
招標項目名稱: 交河鎮(zhèn)清涼江順橋危橋改造工程二次公告
招標項目編號: HX-2012-LQ05
招標方案核準部門: 泊頭市發(fā)改局
招標方案核準文號: 泊發(fā)改招標核準2012-14
所屬行業(yè): 水利橋梁
所屬地區(qū): 滄州
1. 交河鎮(zhèn)清涼江順橋危橋改造項目 ,已由泊頭市發(fā)展改革局批準建設,F(xiàn)決定對該項目的工程施工進行公開招標,選定承包人。
2. 本次招標工程項目的概況如下:
2.1工程概述:本項目全橋總長98.7米、總寬5.8米,橋面凈寬5米,兩側(cè)均設0.4米寬防撞護欄。 招標范圍:施工圖紙及招標說明所含內(nèi)容; 資金來源:省補一部分、不足資金由地方政府和受益群眾自籌資金已落實到位; 性質(zhì):改建。
2.2 工程建設地點為:清涼江泊頭市順橋;
2.3 計劃開工日期為:開工2012年6月15日; 建設工期120 天(日歷日);
2.4工程質(zhì)量要求符合《河北省公路工程質(zhì)量檢驗評定標準》合格標準;
3. 凡具備承擔招標工程項目的能力并具備規(guī)定的資格條件的施工企業(yè),均可參加上述招標工程項目的投標;
4. 投標申請人須是具有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市政工程施工總承包、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含叁級)以上資質(zhì)
5. 本工程對投標申請人的資格審查采用資格后審方式,主要資格審查標準和內(nèi)容詳見招標文件中的資格審查文件,只有資格審查合格的投標申請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6. 投標申請人持法定代表人證明或法人代表授權委托書及本人身份證從滄州市恒信建設工程咨詢服務有限公司獲取招標文件和相關資料,時間為 2012_年5 月18日至 2012_年 5 月 25日每天上午09_時00分至11時00分,下午15時00分至17時00分(公休日、節(jié)假日除外)。
招 標代理機構(gòu):滄州市恒信建設工程咨詢服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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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代理機構(gòu)名稱: 滄州市恒信建設工程咨詢服務有限公司
業(yè)主單位名稱: 泊頭市交河鎮(zhèn)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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