峽江縣政府采購詢價函
編號:峽政采2011-51號
商品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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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號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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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shù) 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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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 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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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 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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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專業(yè)撲火隊運兵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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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順12座森林防火運兵車,紅色,中頂物流版,柴油JX6466DE-M,裝警燈警報,噴“森林消防運兵車”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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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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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大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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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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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單位名稱(公章): 法人代表(簽字):
投 標 人: 聯(lián)系電話***
說明:
1、本次詢價項目采用一次性報價。投標報價含稅收等一切費用,為最后結(jié)算發(fā)票價。
2、請將報價單打印或用黑色墨水筆填寫完整并在北京時間2011年11月2日9:30之前郵寄或密封送至峽江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逾期函件無效。投標報價不得涂改,如有修改,必須由投標人簽字或蓋章,因字跡潦草或表達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標單位負責。
3、開標時間:2011年11月2日11:00。
4、供應商的資質(zhì)條件(原件或復印件加蓋投標單位公章):
①營業(yè)執(zhí)照、國稅和地稅稅務登記證;
②繳納保證金的銀行憑證。
5、在投標人投報貨物符合要求的前提下,報價最低者中標。本項目預算金額14萬元,開標前另定最高限價,若所有報價均超過限價,則此次招標廢標。
6、本次詢價的投標保證金為人民幣貳仟元整,詢價函售價壹佰元(售后不退),投標人應及時交納該款(貳仟壹佰元),并確保在2011年11月1日17:00前入我中心帳戶(開戶行:建設(shè)銀行峽江縣支行,戶名:峽江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帳號:36001456010052502908)。對于未按要求交納投標保證金的,其投標無效。未中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在定標后三個工作日內(nèi)無息退還;中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在合同簽訂后轉(zhuǎn)為履約保證金,貨物驗收合格后無息退還。(退款若需電匯至峽江縣外帳戶,由投標人承擔電匯手續(xù)費)。
7、投標人如對詢價函存有質(zhì)疑或疑問,請于繳納保證金截止時間前以書面形式向我中心提出。否則,我中心將不予回復。
8、中標供應商應按規(guī)定到我中心與采購方簽訂合同,逾期不簽訂合同的,我中心有權(quán)取消其中標資格,投標保證金予以沒收,另定中標者,并保留追究因原中標者違約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的權(quán)利。
9、中標供應商簽訂合同后必須在七個工作日內(nèi)送貨上門。
10、售后服務及質(zhì)量要求:按廠商承諾或國家標準執(zhí)行。
11、付款方式:經(jīng)采購方組織驗收合格后,憑稅務發(fā)票付款。
12、聯(lián)系人:陳先生 聯(lián)系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