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城市管理委員會采購壓縮站配套設備招標項目招標公告
國義招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招標代理機構”)受廣州市城市管理委員會委托進行國內公開招標,請合格投標人就以下設備及有關服務提交密封投標,現將該項目采購文件進行公示 ( 招標文件下載) ,公示期間為2011年9月30日至2011年10月11日五個工作日。根據《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辦法》第三十五條的規(guī)定,供應商認為政府采購文件的內容損害其權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間或者自期滿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加蓋單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無效)向招標代理機構提出質疑。項目采購內容如下:
1.招標編號: 0724-1101D34N3199
2.項目名稱:廣州市城市管理委員會采購壓縮站配套設備招標項目
3.招標設備名稱、數量及限價:
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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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備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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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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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采購限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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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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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脫水平推式壓縮站配套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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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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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幣14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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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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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預脫水平推式壓縮站配套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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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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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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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桶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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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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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技術規(guī)范請參閱招標文件中的用戶需求書。 投標人必須對本項目的全部內容進行投標報價,如有缺漏或超出最高采購限價,將導致投標無效 。
本項目采購本國產品。
4.交貨時間:按采購人要求
5.交貨地點:采購人指定地點
6.招標標的類型:貨物
7.投標人資質要求:
a. 投標人 為獨立法人企業(yè),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b. 投標人 在其經營范圍內投標, 具有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稅務登記證;
c. 投標人具有所投標產品制造商出具的授權書(如投標人為代理);
d. 所投產品具有有關主管部門要求的認證資料(如有相關規(guī)定) 。
8.招標代理機構只接受報名購買本項目招標文件供應商的投標。招標文件由招標代理機構發(fā)售。有興趣的投標人代表請攜帶以下資料:
1)投標人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 ( 加蓋公章 );
2)法人授權書 ( 加蓋公章及加蓋法人代表印章或簽名 )
3)投標人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 ( 加蓋公章 )
于 2011 年 9 月 30 日至 2011 年 10 月 21 日每天(節(jié)假日除外) 9:00 至 12:00 , 14:00 至 16:30( 北京時間 ) 到以下地址購買招標文件(要求郵寄招標文件的投標人應先傳真以上資料,原件快遞給采購代理機構)。本招標文件每套售價為 150 元人民幣,售后不退。
國義招標股份有限公司 2 樓購標室
廣州市東風東路 726 號 2 樓
電話:***
傳真:***
聯系人***
國內郵購標書者應加 50 元人民幣作特快專遞費(如電匯購買招標文件,請注明招標編號)。招標代理機構將用航空快遞及時寄去招標文件,但在任何情況下招標代理機構對郵寄過程中發(fā)生的遲交或遺失都不承擔責任。
戶 名: 國義招標股份有限公司
開戶銀行: 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廣州體育東路支行
帳 號: 120905690610808
9.所有投標文件必須附有一份金額為人民幣陸仟柒佰零玖元的投標保證金 (投標保證金事宜詳見招標文件中投標人須知的相關規(guī)定) 。投標文件及投標保證金必須在 2011 年 10 月 26 日當天上午投標截止時間 9:30 (北京時間)之前由投標人授權代表親自送達下列地點,招標代理機構將不接受其它形式的投標:
國義招標股份有限公司 2 樓 1 號會議室
地址:***
10.開標時間: 2011 年 10 月 26 日上午 9:30( 北京時間 )
11.開標地點:國義招標股份有限公司 2 樓 1 號會議室
12.招標代理機構將不負責投標人準備投標文件和遞交投標文件所發(fā)生的任何成本或費用。
13.購買了招標文件,而不按照所登記的內容參加投標的單位,請在開標前 3 日以書面形式通知招標代理機構。
14.本招標公告產生的爭議,應通過友好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爭議應提交廣州仲裁委員會按其仲裁規(guī)則在廣州進行仲裁。
15.有關此次招標公告之事宜, 可按下列地址以書面或傳真的形式向招標代理機構查詢:
國義招標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電 話:***
傳 真:***
聯 系 人***
16.采購人:廣州市城市管理委員會
聯系人***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