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 | 吉政采[2011]009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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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1.03.17 |
截止日期: | 2011.03.24 |
招標代理: | 吉安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
地 區(qū): | 吉安市 |
內 容: | 血凝分析儀 |
受采購單位委托,我中心采用邀請招標采購方式對血凝分析儀進行采購,現(xiàn)將有關事項告知如下:
1、本次招標規(guī)格等詳見招標貨物清單。
2、投標人開標時必須攜帶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稅務登記證(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醫(y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產品代理資格授權書原件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醫(yī)療器械注冊證 (包括注冊登記表)或生產企業(yè)許可證復印件開標現(xiàn)場展示。
備注:投標人如提供虛假證明或資質騙取中標的,招標人將不予退回投標保證金,并取消其投標或中標資格。
4、投標人須遞交投標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投標人在報價時應以人民幣為計算單位按包報分項價和總價,報價總金額到拾元為止,拾元以下無效。投標人只允許有一個總報價。投標報價包含運輸、稅收等一切費用,為最后結算發(fā)票價。投標文件應由投標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署并加蓋投標人公章,如投標人未按規(guī)定密封,我中心有權拒收。
5、投標人投報的品牌、規(guī)格必須要完全響應采購單位的要求, 同時要對產品質量和服務質量做出書面承諾,否則,視為未響應招標文件處理。
6、投標文件不得涂改或增刪,如有修改錯漏處必須由同一簽署人簽字或蓋章。因投標文件有誤或表達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標人負責。
7、投標人所供產品必須符合國家質量標準。中標供應商對由于產品質量缺陷而發(fā)生的任何問題負責更換,并承擔由此發(fā)生的所有費用。
8、本次招標的投標保證金為人民幣伍仟元,投標供應商的投標保證金采用轉賬或電匯方式(匯款人戶名必須為投標人公司,不接受現(xiàn)金存入方式繳納的保證金,并注明2011-009號投標保證金)在2011年3月23日北京時間16:30前到達我中心帳戶。對于未按要求交納投標保證金單位的投標,我中心將視為不響應招標而拒絕。未中標人投標保證金在定標后三天內無息退還;中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在貨物驗收合格,三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
戶 名:吉安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開戶行:吉安市吉州區(qū)農信聯(lián)社營業(yè)部
帳 號:171029101008714315
9、在投標人的投標文件響應招標文件的前提下,采用綜合評標價法評標。
10、驗收方式:該設備由吉安商檢局商檢,費用由中標人支付。
11、中標人接采購單位的電話后,響應時間不得超過24小時。
12、付款方式:貨物驗收合格正常使用1個月后,由吉安市中心人民醫(yī)院財務科支付合同款的90%,一年后無質量問題付清10%余款。
13、投標截止時間:2011年3月24日北京時間09:00整,其后送達的投標文件,我中心有權拒收。
開標時間:2011年3月24日北京時間09:00整。
開標地點: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區(qū)井岡山大橋西路7號十三樓。
14、交貨地點:吉安市中心人民醫(yī)院檢驗科。
15、中標單位必須按中標通知書規(guī)定的日期、時間與采購單位簽訂合同,逾期不簽訂合同的,我中心有權取消其中標資格,投標保證金不予退還,另定中標者,保留追究因原中標者違約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的權利。
16、此標書售價200元,售后不退。
17、從標書發(fā)售之日始至投標截止日期3天前,招標方在和發(fā)出的對招標文件的補充、更正文件,例如對標書的修改和要求的補充均作為招標文件的一部分,與招標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18、為有助于對投標文件的評定,招標人有權向投標人提出質疑,請投標人澄清其投標內容,投標人有責任按招標人通知的時間、地點指派專人答疑和澄清,否則,招標人有權視其為棄標處理。
19、投標供應商如對招標文件存有疑問,請在2011年3月20日北京時間17:00前以書面形式向我中心提出,否則我中心有權不予回應。
附件:招標貨物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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