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 | 大華招標[2009]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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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09.11.13 |
截止日期: | 2009.11.19 |
招標業(yè)主: | 大冶市城市防洪工程項目辦公室 |
招標代理: | 大華建設(shè)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區(qū): | 大冶市 |
內(nèi) 容: | 標段劃分:本工程施工分為以下三個標段: 一標段:KA2+950-KA2+050(900米)清淤工程 二標段:KA2+050-KA1+200(850米)清淤工程 三標段:KA1+200-KA0+000(1200米)清淤工程 |
招標編號:大華招標[2009]121
1、招標條件
大華建設(shè)項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大冶市城市防洪工程項目辦公室的委托,將對大冶市城市防洪清淤工程(本招標項目已由上級有關(guān)部門批準建設(shè),湖北省大冶市水務(wù)局進行了招標備案。建設(shè)資金來自日本國際協(xié)力銀行貸款和地方配套專項資金。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進行公告公開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進行投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本次招標項目主要建設(shè)內(nèi)容為:工程區(qū)范圍內(nèi)的清淤工程(含河道、道路清淤,圍堰粘土麻袋及圍堰拆除等項目)。具體以招標圖紙及工程量清單為準。
2.2標段劃分:本工程施工分為以下三個標段:
一標段:KA2+950-KA2+050(900米)清淤工程
二標段:KA2+050-KA1+200(850米)清淤工程
三標段:KA1+200-KA0+000(1200米)清淤工程
2.2工期要求:140日歷天。
3、投標申請人資格要求
3.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3.2具有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zhì)。
3.3近三年來(2006年11月起,以施工承包合同簽訂日期為準)承接過小型及以上防洪工程施工業(yè)績。
3.4取得了建設(shè)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安全生產(chǎn)許可證。
3.5外省投標企業(yè),須按照湖北省水利廳《關(guān)于開展水利水電工程投標企業(yè)信譽登記工作的通知》(鄂水利建函〔2007〕637號)要求,簽署了《承諾書》后,方可參與投標。
3.6本次資格審查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3.7每個投標單位只允許投1個標段。
4、資格審查方法
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資格后審采用審查合格制(資格后審不合格的申請人的投標文件不再進行評審,其投標報價也不列入評標價的算術(shù)平均值)時間與開標、評標同時進行。
5、招標文件的獲取
5.1各投標申請人在滿足申請人資格條件下,可就上述標段中施工招標投標提出資格后審和投標申請。
5.2請投標申請人于 2009年11月13日至2009年11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8:00 時至11:30 時,下午 14時30分至 17 時00分(北京時間,下同), 持法定代表人證書或法定代表人授權(quán)書、營業(yè)執(zhí)照、資質(zhì)證書、項目經(jīng)理證、五大員證、安全生產(chǎn)許可證、本人身份證等復(fù)印件加蓋公章(加蓋單位公章)到大冶市綜合招標投標中心(建設(shè)銀行701室、大冶大道27號)報名,經(jīng)初步審查合格后,方可購買招標文件和資格后審文件。
5.3各標段招標文件和資格后審文件每套(每單位)售價人民幣2000元,售后不退。(含施工圖紙)
6、投標文件的遞交
6.1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為2009年12月8日10時00分,遞交地點為大冶市綜合招標投標中心(大冶大道27號建設(shè)銀行705室)。
6.2各類原件用檔案袋封好隨投標文件一并遞交。
6.3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6.4送標投標文件、后審文件和各類原件必須憑法定代表人證書或法定代表人授權(quán)書和本人身份證原件。
7、截標、開標時間及地點
截標時間:2009年12月8日上午10:00
開標時間:2009年12 月8日10:00,以上時間均為北京時間。
地點:大冶市綜合招標投標中心(建設(shè)銀行705室、大冶大道27號)
8、聯(lián)系方式***
招標人:大冶市城市防洪工程項目辦公室
聯(lián)系人***
電 話:0714-8765622
招標代理機構(gòu):大華建設(shè)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聯(lián)系人***
電 話:027-82610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