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08.07.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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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08.07.17 |
招標業(yè)主: | 廣州南沙開發(fā)區(qū)土地開發(fā)中心 |
招標代理: | 廣州市穗芳建設咨詢監(jiān)理有限公司 |
地 區(qū): | 廣州市 |
內 容: | 工程規(guī)模:黃閣鎮(zhèn)農民安置區(qū)(三期)A地塊占地面積157560平方米,總建筑面積約29萬平方米;主要有兩種建筑類型:三層連體住宅、小高層(11層);其中三層連體住宅200平方米的323套、180平方米的58套、160平方米的205套;小高層986套;居住人口約3968人,容居率1.74,建筑密度38%,綠地率30%。 |
一、項目名稱:廣州南沙黃閣鎮(zhèn)農民安置區(qū)(三期)A地塊工程設計咨詢及施工圖審查
二、招標單位:廣州南沙開發(fā)區(qū)土地開發(fā)中心
三、招標代理單位:廣州市穗芳建設咨詢監(jiān)理有限公司
四、工程規(guī)模:黃閣鎮(zhèn)農民安置區(qū)(三期)A地塊占地面積157560平方米,總建筑面積約29萬平方米;主要有兩種建筑類型:三層連體住宅、小高層(11層);其中三層連體住宅200平方米的323套、180平方米的58套、160平方米的205套;小高層986套;居住人口約3968人,容居率1.74,建筑密度38%,綠地率30%。
五、建設地點:廣州市南沙黃閣鎮(zhèn)
六、招標內容:
(1)設計咨詢。根據建設工程的要求,對建筑設計工作進行全過程(設計階段、施工階段)的監(jiān)督及管理,并對各階段設計成果文件進行復核及審查,糾正偏差和錯誤,提出優(yōu)化建議,出具各階段設計文件審查意見、咨詢報告等。
(2)施工圖審查。根據國家、廣東省、廣州市關于施工圖審查的有關要求,出具符合要求的施工圖技術性審查意見。
七、預計發(fā)包價:按設計費的12%計算設計咨詢及施工圖審查費。
八、資金來源:土地開發(fā)資金
九、報名時間及地點:
報名時間:2008年7月16日至 7月17日上午10:00~11:30、下午2:30~4:30(節(jié)假日除外)
聯(lián)系人:黃小姐 聯(lián)系電話:020-84980901 傳真:***
報名地點: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廣州南沙環(huán)島路濱;▓@綜合樓F棟(曼尼商務中心))
十、報名條件:
1、具獨立法人資格;
2、具有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
3、投標人必須同時具備1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廣州市建委認可的建筑工程設計甲級資格證書:2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建筑工程咨詢單位甲級資格證書;3廣東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廣州市建委認可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機構認定書(一類)。
4、2005年5月以來在廣州地區(qū)(含廣州10區(qū)、增城市和從化市)完成過一項建筑面積不小于20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設計咨詢及施工圖審查業(yè)績,需提供經交易中心確認的中標通知書(如屬公開招標,若無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核發(fā)的中標通知書,則出具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免招標的相關證明材料)、服務合同[業(yè)績證明材料須同時提供建設單位辦公地址、聯(lián)系人、聯(lián)系電話***
5、項目負責人***
6、投標單位擬組成的項目機構必須配備建筑、結構、電氣、給排水、通風空調、市政、造價等方面的專業(yè)人員。
7、本工程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8、 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yè),提交承諾書;
9、 沒有處于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取消投標資格的處罰期內,提交承諾書;
10、沒有處于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的狀態(tài),提交承諾書;
11、投標報名截止時間前1年內沒有重大工程質量問題,提交承諾書;
12、與承擔本招標項目招標代理、勘察設計、項目管理等業(yè)務的單位沒有隸屬關系或其他利害關系,提交承諾書;
13、報名單位提交的資料滿足第十條第1~12款要求的為資格審查合格,凡不滿足第十條第1~12款要求或經查實與事實不符者資格預審不合格。
十一、資格符合性審查條件
1、 所有參與投標的單位必須進行投標的資格預審,即符合性審查。符合性審查合格條件為報名條件。
2、 投標人資格審查采用資格預審方式。如通過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單位多于3家(含3家)時,則全部確定為正式投標單位。如通過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單位少于3家時,則重新接受報名及進行資格預審。
十二、報名時報送的資審資料:
1、 廣州建設工程投標報名申請表(按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印制格式,格式可在http://www.gzzb.gd.cn下載,一式兩份不需裝訂);
2、 封面;
3、 資格預審文件目錄(格式自定);
4、 投標申請人報名提交資料一覽表;
5、 企業(yè)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及具法人簽名或蓋章的對參加本工程投標的委托代理人的有效授權書(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原件核對);
6、 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原件核對);
7、 廣州市建委核發(fā)的《廣州地區(qū)勘察設計企業(yè)備案表》復印件(原件核對);
8、施工圖審查資格證書復印件;
9、業(yè)績證明材料復印件;
10、 項目負責人***
11、 滿足“報名條件”第7至12點要求的說明;
12、 投標人認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資料。
以上資審資料(除報名申請表單獨遞交外)應以中文編寫并按順序裝訂成冊,投標人于每頁簽名,編制流水頁碼,所有復印件需加蓋公章。一正本、一副本,正副本內容必須一致,在報名時遞交,并請各投標報名單位自備能裝下其資格預審文件的密封袋,以便在核對完原件后當場密封。
十三、本公告在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網站發(fā)布,如有修改、補充,以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網站為準。
建設單位:廣州南沙開發(fā)區(qū)土地開發(fā)中心
招標代理機構:廣州市穗芳建設咨詢監(jiān)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