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08.07.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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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08.07.09 |
招標代理: | 吉林省招標有限公司 |
地 區(qū): | 吉林省 |
內 容: | 結構為框架結構,總建筑面積2000平方米 |
1. 吉林省招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招標機構”)受用戶委托,就長春市朝陽區(qū)少年宮改造工程招標項目進行公開招標,選定承包人。
2. 本次招標工程項目的概況如下:
2.1 招標范圍:長春市朝陽區(qū)少年宮改造工程
2.2 結構為框架結構,總建筑面積2000平方米。
2.3 資金來源:地方財政撥款
2.4 工程建設地點:長春市朝陽區(qū)西朝陽路35號。
2.5 計劃開工日期:2008年7月25日,計劃竣工日期:2008年9月10日。
2.6 工程質量:達到國家現(xiàn)行《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tǒng)一標準》的合格工程標準。
3. 參加本項目的投標人必須同時具備如下資質條件:
a. 具備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及安全生產許可證。
b. 提供2項以上(含2項)投標人近3年(2005-2007)完成的類似工程的施工合同及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原件及復印件。
c. 擬派到本工程項目經理要求三級資質,項目經理應是投標人單位在冊職工。
d. 提供2項以上(含2項),項目經理近3年(2005-2007)完成的類似工程施工合同與有效證明資料原件及復印件
e. 投標人近3年(2005-2007)財務狀況良好,提供近3年(2005-2007)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師事務所出具的財務報表原件及復印件。
i.招標人有權對投標人提供的上述資料及文件進行核查,如發(fā)現(xiàn)弄虛作假,將被取消中標資格。
4. 本工程對投標人采用資格后審方式,主要資格審查標準和內容詳見招標文件中的資格審查文件,只有資格審查合格的投標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投標人報名時間為2008年7月3日至7月9日,每日8:30時至15:00時。招標文件出售時間為2008年7月10日下午2:00時,每套售價為人民幣1000元,售后不退。報名地點為長春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八樓開標四室。
6.投標人在提交投標文件時,應按照有關規(guī)定提交人民幣 6 萬元的投標保證金。
7.投標文件提交的截止時間為2008年7月21日9:00時,提交到長春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八樓開標四室,逾期送達的投標文件將被拒絕。
8.開標大會將于上述投標截止時間的同一時間在長春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八樓開標四室公開進行,請投標單位代表準時參加。
招標人:長春市朝陽區(qū)少年宮
辦公地址:***
招標代理機構:吉林省招標有限公司
詳 細 地 址:***
郵 編: 130041
聯(lián) 系 人***
電 話:***
傳 真:***
電 子 信 箱: 861981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