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07.08.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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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07.08.15 |
地 區(qū): | 合肥市 |
內 容: | 1 計算機 聯(lián)想旭日420 AT 2060 1 臺 打印機 惠普 1020 2 臺 2 打印機 愛普生ME1+ 彩色、噴墨 1 臺傳真機 激光紙 1 臺 3 計算機 聯(lián)想PD925/512M/DDR/80G/ DVD-ROM/集成顯卡/17液晶/3+3服務 7 臺 4 交換機 上海博達BD(OM1904)24口 3 臺 |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的規(guī)定,合肥市廬陽區(qū)政府采購中心受相關單位委托,就辦公設備以詢價方式進行政府采購,望給予復函:
一、設備規(guī)格要求及數(shù)量:
序號 |
品 名 |
技術配置、型號 |
數(shù)量 |
單位 |
1 |
計算機 |
聯(lián)想旭日420 AT 2060 |
1 |
臺 |
打印機 |
惠普 1020 |
2 |
臺 |
|
2 |
打印機 |
愛普生ME1+ 彩色、噴墨 |
1 |
臺 |
傳真機 |
激光紙 |
1 |
臺 |
|
3 |
計算機 |
聯(lián)想PD925/512M/DDR/80G/ DVD-ROM/集成顯卡/17液晶/3+3服務 |
7 |
臺 |
4 |
交換機 |
上海博達BD(OM1904)24口 |
3 |
臺 |
二、報價時間及地點:
若貴單位有興趣,可就以上設備在2007年8月15日15:30時以前向我中心密封報價。本報價一經本中心認可,即為簽訂合同的最終依據(jù)。
三、供應商資格: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的企業(yè)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本項目合同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無重大違法記錄;
6、所投產品的代理證明或生產廠家的授權證明;
7、必須有報價產品的供應和服務能力。
四、供應商復函須知:
1、報價書應包含經年檢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稅務登記證復印件。
2、報價函應由貴單位加蓋公章。復函報價應包含:安裝、調試、技術培訓及售后服務、稅金等費用。
3、我中心將按同等條件下最低價原則選定中選單位。
4、供應商在報價函中應就以下條款給予說明:
(1)報價表;
(2)提供設備或產品的詳細介紹(配置、功能等);
(3)交貨期、保修期及產品質量承諾;
(4)售后服務承諾。
5、采購合同由成交供應商、采購單位與廬陽區(qū)政府采購中心三方簽訂。詢價函、報價函及其澄清文件均為采購合同的組成部分。
6、合同簽訂前, 經選定的供應商應按合同總金額向我中心交納5%的履約保證金(期限一年)。
五、聯(lián)系方法***
單位:合肥市廬陽區(qū)政府采購中心
地址:***
聯(lián)系人***